2019年遂宁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综述
2019年,遂宁市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办公室牵头。全市(含县、市、区和经开区、河东新区)共投入整治资金13.06亿元,整治交通隔离设施缺失、机动车停车难、节假日及夜间就诊难、城区违规饲养、“保健”市场乱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10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12345”政府热线收到涉及“保健”市场乱象等投诉来电同比降低46.23%,统计显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整治工作得到中央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并以专报形式呈报中央领导参阅。
一、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同发力
(一)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整治活动作为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确定10件整治事项,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将整治工作纳入遂宁市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自选动作,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治工作方案、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城区交通管理、犬只管理等具体整治情况。市委书记邵革军2次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市委牵头领导对整治中重大事项经常过问、重要问题一线督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组织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形成党委主导、政府主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局面。
(二)周密安排部署。围绕广泛收集问题、评估确定问题、推进整治实施三大环节,优化流程设计,做到统筹安排、市县联动,全域推进。2019年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方案》,对全市整治活动三个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4月,通过层层筛选程序,确定纳入年度整治的10件事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形成以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7个部门主责、多个责任单位配合实施联动推进整治格局。9月,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加力,推动整治常态长效。
(三)全面落实责任。由涉及10个整治事项的7个主责部门针对每一件具体整治事项,组织责任单位分别制定10个《整治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正式启动实施整治具体工作。各主责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措施和推进步骤,将整治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形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层层落实,任务一抓到底的工作局面,推动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突出群众意愿,汇聚民心民意
(一)问需于民、了解民愿。从2月开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统计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梳理、大走访、大征集和大调查“四大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开展问卷调查、梳理“12345政府热线”以及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媒体公开征集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经分类汇总,最终梳理出交通出行、教育医疗、城市管理等方面共80个问题。
(二)问政于民、倾听民声。为了既准确反映群众诉求、同时兼顾后期整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确保问题在年内取得整改成效,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所涉职能部门对80个具体问题进行政策甄别,在市两会期间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备选问题可行性评估会议,筛选出20个问题纳入整治备选范围。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公开投票、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08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交通隔离设施缺失等10件年度整治事项。
(三)问计于民、广纳民策。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开设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工作宣传专栏,公开征集群众对整治工作的对策建议,结合“街头问政”民生类问题采访共收集群众建议110余条,汇总梳理后,分别反馈给实施整治的主责单位,由各主责单位结合实际吸纳采用,充分激发群众关心、参与整治的热情,凝聚整治工作合力。
三、创新思路举措,强化工作保障
(一)定期会商研判。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召集各主责单位分管领导或责任科室负责人,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整治实施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坚持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办法,及时防范廉政风险,堵塞制度漏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印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
(二)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牵头单位、主责单位、督查单位、纪检机构联动督查和分层分类督查机制,采取电话抽查,集中实地督查,随机访查,定期督办等方式,对各项整治工作严格跟踪问效问责。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加强对全市整治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在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共开展监督检查17次,实地暗访9次,对推动不力的进行现场督办,2次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强化精准问责。将交通秩序、公厕建设管理整治活动纳入《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走过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精准问责倒逼整改实效,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
(四)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整治活动专题宣传方案,在全媒体平台开设“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系列报道专栏、专题,将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整治取得的成效作为活动宣传的重要内容,推出深度报道266篇;公开征集整治群众意见建议120余条(篇);在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城市主干道等显著位置滚动播放整治活动宣传标语11万余条(次)。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形成群众关心关注整治、支持配合整治、积极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五)接受群众评议。坚持整治工作成效由群众参与监督和评判,11月14日和21日,先后举办2场“不忘初心为民解忧见行动”市民圆桌会会议,组织市民代表就具体整治工作与责任单位开展面对面质询,通过图文直播、视频录播、网民实时互动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活动阅读点击量达57.2万次。11月11~25日,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10件事整治效果群众满意度社会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450份,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10项指标平均)为88.03%,同比提高0.47个百分点;整治交通标识标志问题,公厕数量不足、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污染渠河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治效果的群众满意度排前3位,满意度分别为92.22%、91.11%、90.54%。
四、分层分类实施,扎实推进整治
针对10件具体整治事项,由相关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责,围绕整治目标,制定详细台账,细化工作举措、亮出时间节点、落实机构人员,扎实推动整治实施,成效明显。
针对市城区部分路段隔离设施缺失,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通行问题。由市公安局主责,建设隔离护栏12345米,严格查处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通行等违法行为199779起,查扣电动三(四)轮车672台、人力三轮车138台。
针对市城区部分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点)被挪作他用导致机动车停车难问题。由市公安局主责,全市排查出河东鼎盛国际、锦兴小区、北辰街(原电影院)3处停车场被挪用点位,通过整治,已全部恢复功能。
针对部分老旧小区小广告乱张乱贴,缺少监控设施,治安管理不到位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责,共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宣传活动160余次,清除老旧小区内外小广告12万余处,没收非法小广告2万余张(件),将小广告、“牛皮癣”等信息录入“牛皮癣”追呼系统900余条。完成天网四期工程,新增270个摄像头;市城区锁定的10个集中整治小区,增设或维修监控设施设备44个。
针对市城区大型医院在节假日和夜间时段值班医生少、病人候诊时间较长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责,通过推行“节假日完全门诊”,优化就诊流程、完善医疗设施、分时段预约挂号、门诊错时开放,增设夜间门诊、多渠道支付等方式,患者就医等候时间明显缩短,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针对市城区居民违规饲养畜禽、宠物、大型或烈性犬只等行为扰民问题。由市城管执法局主责,制发并张贴《关于加强市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1.2万份,发送“加强犬只管理”短信5万条,制作宣传音频资料,制发宣传单(手册)10万余份。开展联合执法60余次,整治违规饲养畜禽点位50余处。市城区登记犬只1731只、办理养犬许可证1495个,免疫犬只3959只;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3000余次,制止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200余起,警告训诫违法养犬行为150起,调解涉犬纠纷93起,收容流浪犬40余只、捕杀疑似恶(狂)犬67只。
针对“保健品”“保健器材”虚假宣传、非法会销等欺诈消费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责,开展协作执法17次,出动执法人员1685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宾馆、景区、集市、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1628个,关停会销场所91家,立案查处“保健”市场乱象案件63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案值940.41万元,罚没款115.08万元,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充分肯定。
针对市城区公厕数量不足,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责,全面完成市城区新建公厕19座、改建公厕37座,开放共享公厕并设置标识标牌共58座的整治任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和巡回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针对遂宁市域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市城区路口部分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交通标志指示不规范问题。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责,共梳理排查出问题指示牌396处,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针对渠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游泳、洗衣、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体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责,增设渠河河长3名,建立巡逻队,定人定点加强渠河沿线巡查。全年共开展巡河110余次,投入资金55万元,新设宣传提示牌17处,新增、修复防护网3000余米,修建2米高的隔离墙350米。开展渠河水质常规监测工作,2019年,渠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达到Ⅱ类标准。
针对部分村道路狭窄、路况差,维护不及时问题。由市交运局主责,完成投资1.90亿元,实施通村道路改造、加宽等综合整治工程128个项目、369.7公里,增设错车道206个,全面完成年度整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