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各科室: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生育津贴“零跑腿”直发到个人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为目标,依托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线上服务渠道,重构生育津贴申领流程,实现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领生育津贴“一次不用跑”、材料“一次不用交”(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或邮寄),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指定银行账户,为广大参保的生育人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体验。
二、主要措施
(一)启用线上申领主渠道。全面启用线上渠道受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符合条件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登录【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在“医保业务办理”栏目中找到“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或“灵活就业生育津贴申领”模块,按提示操作。
(二)精简优化申领流程。1.线上填报:申领人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生育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2.资料上传:申领人按照系统提供的材料清单,通过拍照或扫描方式,将所需申领材料(如: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等,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的电子版上传至系统。3.后台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后台工作人员负责直接从系统下载申领人上传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通过系统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原则上不再要求申领人提供实体材料或到现场核验。4.直发到人:对审核通过的申领业务,医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将生育津贴款项直接拨付至申领人指定的本人有效银行账户。5.进度查询:申领人可通过原申领渠道实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三)明确办理时限。对于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申领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承诺在 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生育津贴。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人员,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仍提供线下受理服务,但鼓励优先选择线上“零跑腿”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通过在经办服务大厅、医疗机构相关科室摆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生育津贴“零跑腿”申领政策,引导参保人员熟悉并运用线上申领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线上办理率。
(二)提升服务能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强线上业务审核力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线上审核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审核效率与准确性。
(三)确保信息安全。要严格管理线上系统平台,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申领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四)完善配套支持。建立健全线上申领咨询答疑机制,通过12345服务热线、医保经办咨询电话、线上智能客服等,及时解答和处理生育津贴申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中心反馈。
(咨询电话:市本级:0825-2236241;船山区:0825-5182510;安居区:0825-8663419;射洪市:0825-6193028;蓬溪县:0825-5391559;大英县:0825-7801268)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