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医保函〔2020〕17号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13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谢清委员:
您在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控急救药品的建议》(第138号提案)收悉,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药品相关情况
2015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取消了除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所有药品的政府定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主要通过发挥医疗保险和招标采购的作用进行引导。结合国家药管平台和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提供的第一手药品采购数据,总体来看,目前价格整体有升有降,结构优化,符合改革预期。
常用药价格有升有降,总体以降为主。目前药品价格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一些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价格降幅显著,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降低用药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70%常用药的价格降低或持平,抗癌药等高价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8%;30%常用药的价格有所上涨,主要集中在部分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少数非处方药等,少数药品价格涨幅较大。
部分药品的涨价原因多样。一是有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不充分的因素。涨价药品多数具有市场容量小、竞争不充分的特征,且往往临床必需、缺少替代,容易出现“以缺逼涨”的情况。二是有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的因素。一些药品或者原料,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或分销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三是有客观的成本因素。如人工支出上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环保投入增加等引起的成本增支,对于历史价格低的药品影响较大。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药品价格自2015年改革后,初步形成了“市场主导、弹性调整、有升有降、总体有序”的新格局。近几年,国家推进质量一致性评价、组织试点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市场发现价格的外部条件更趋成熟。
(一)关于合理控制急救药品价格。
按照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覆盖面需要严格的程序,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并非最优选择。政府取消药品定价不是不管了,而是应在强化市场价格监管方面承担更多责任,下更大力气。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各部门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一方面,经营者自主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营者应自觉将价格与成本、供求相匹配,自觉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价格平衡,自觉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发挥医保体系对药品价格引导和制约作用。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原则,促使药品价格在竞争中回归合理水平。健全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医保药品谈判机制。对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价格形成加强监督调查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欺诈骗保的药品价格行为。
(二)关于加强急救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开展了疫苗流通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专项清理、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药物警戒和药品质量抽检,保障了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对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本轮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药械化类违法案件286件,共处罚没款222.35万元。其中药品类案件172件,处罚没款57.17万元,医疗器械类案件102件,处罚没款162.81万元。
(三)关于提高急救药品的报销比例。
按照中、省及我市现行相关规定,我市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医疗机构等级、就医者参加医保类别(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及就医者在职或退休状态等因素决定。提高急救药品的报销比例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不符合中、省、市现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我市现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分为甲类(即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乙类(即个人先行自付10%,剩余部分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丙类(全部个人支付)三类,药品报销比例是由药品类别决定,而不是由药品种类决定。二是对于急救药品的界定较为困难。不同病种在不同疾病状态所需的急救药品种类各不相同,且病人病情容易变化等因素,临床实践中对于急救药品的界定标准各不相同,导致界定具体急救药品较为困难。
(四)关于加强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不断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等专题教育培训。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职工行风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由于急救药品用药情况特殊,在抢救病人生命时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局会积极向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建议将常用急救药品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或全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量换价,降低常用急救药品价格,减轻病人及家庭经济负担。
谢清委员,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此复。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2257612)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科。 |
|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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