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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在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推进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
来源: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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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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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传统中医药价值,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完善遂宁市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体系,近日,市医保局印发了《遂宁市按中医疗效价值开展DRG医保付费管理办法》。
文件公布了第一批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的病种,包括尺骨骨折、肋骨骨折等16个常见病病种。病种每年更新一次,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病种。全市具有开展中医药住院治疗服务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遵循传统中医药服务路径治疗西医同种疾病,且中医药治疗成本低于西医治疗成本并达到相同治疗效果时,可选择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在病种费用中,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费用占总费用(检查、检验费除外)的比例达到60%(含)─80%的,按该病种对应西医DRG分组的80%拨付费用,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项目费用占总费用(检查、检验费除外)的比例达到80%及以上的,按该病组对应西医DRG分组的100%拨付费用。
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同时可进一步激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减少过度治疗,提升全市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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