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类别
已实现全国范围内普通住院直接结算。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或“四川医保”APP查询开通定点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药店购药
省内已实现异地普通门诊、药店购药费用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跨省已实行异地普通门诊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或“四川医保”APP查询开通定点医药机构。
☑门特
→省内:开通了门特费用直接结算。
省内及跨省普通住院: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领取社会保障卡(IC卡)并激活社保功能
☑在备案地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省内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
☑无需备案
☑领取社会保障卡(IC卡)并激活社保功能
☑在就医地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省内门诊特殊疾病:
☑无需备案
☑在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认定门特病种并确定异地结算周期开始时间
☑领取社会保障卡(IC卡)并激活社保功能
☑在省内异地开通了异地门特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电话备案(限急诊急救类临时备案)
| 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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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2215175转2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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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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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518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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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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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8663419/0825-317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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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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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61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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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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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5391559(职工)/0825-5434586(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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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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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7801268(职工)/ 0825-7820832(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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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备案
“四川医保”APP和遂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可以备省内、跨省的临时备案和长期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只能备跨省长期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
☑临柜备案
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
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已备案人员
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我市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人员,其异地就医按照我市医保政策报销。
1.临时备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起付线65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的75%;退休人员起付线55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的8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的45%。
2.长期备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长期备案地住院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医院等级执行遂宁市内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长期备案地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执行我市住(转)外地政策,即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45%。
☑未备案人员
→城镇职工:在职人员起付线65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55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按住(转)外地比例降低5%执行。
→城乡居民:起付线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按住(转)外地比例降低5%执行。
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渠道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
☑“四川医保”APP
☑电话:0825-2215175转2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