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医保干部大讲堂开讲《四川省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遵规守法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5年2月24日,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将从3月26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落实实施细则精神,3月5日,市医保局举办2025年医保干部大讲堂,全面解读实施细则,局党组书记赵全江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基金和大数据科副科长罗芳围绕制度背景、总体思路、职责分工、服务承诺、登记备案、积分管理、结果应用、结果修复等方面,深度解读了《四川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系统阐释了相关人员获取医保支付资格条件、“一医一档”管理模式、“驾照式”记分规则等内容。
局党组书记赵全江强调,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是国家医保局推出的一项创新工作,也是医保系统2025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全市医保系统要坚持边学边用,在基金监管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增对实施细则的认识高度、理解深度、执行力度,真正把细则内容吃深、吃透,做到思路清、方向明。要加强宣传引导,市县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有序组织定点医药机构逐项逐条学习研究实施细则内容,引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实施细则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高效推进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实施细则从3月26日起在遂宁全面落地执行,对相关人员2025年3月26日起发生的违规违约行为规范开展责任认定和记分管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筠,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徐杰,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