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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审计局
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5月17日,对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及人员配置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性事业机构,主要承担全市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核算和内部审计监督等职能。核定市公积金中心事业编制6名,内设资金管理科、资金营运科和办公室。配备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聘用人员2名)。
(二)201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遂宁市财政局下达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部门预算为1,942,100.00元,其中年初预算基本支出215,000.00元,追加预算1,727,100.00元。预算执行结果为,2010年收入总额1,942,100.00元;支出总额1,157,021.25元,其中:拨出经费40,000.00元,基本支出946,616.25元,项目支出170,405.00元。年末累计结余895,183.49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0年市公积金中心接待费、车辆购置及使用费等费用支出基本合理,无出国境费用发生。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公积金中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审计中未发现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但在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方面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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