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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进点公告丨中共遂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审计局 开展遂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勉光经济责任审计的进点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批同意的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遂宁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41113日起,对温勉光同志任遂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勉光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审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审 计 组长:杨     

审计副组长:刘培春

            员:王      敬海瑛  梁思仪(廉政监督员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0825-232605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gzwjjz@163.com

 

 

 

       中共遂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审计局

20241112




审计纪律公示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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