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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审计局
遂宁市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遂宁市审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遂宁市审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审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审计工作。研究制定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和建议。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职责(不含扩权强县试点县财政决算)。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发行彩票募集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主要承担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市县(区)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专业培训和区域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市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审计局2018年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突出“扶贫、环保、改革、发展”目标,加强扶贫审计,继续深入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共资金、政府投资审计,按照强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加强重点企业审计。同时,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统一部署,抓好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等项目实施;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标,积极开展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组织指导各县(区)审计机关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巡联办临时交办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审计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市保障支出。审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58.06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8.05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落实审计署要求的“三个转变”,切实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退出“以审代结”,项目审计经费减少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858.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75万元,占3.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2.31万元,占97.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审计局2018年支出预算85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76万元,占67.33%;项目支出280.30万元,占32.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58.06万元,较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8.05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落实审计署要求的“三个转变”,切实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退出“以审代结”,项目审计经费减少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2.3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6.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2.31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65.12万元。主要原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落实审计署要求的“三个转变”,切实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退出“以审代结”,项目审计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27万元,占8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4万元,占8.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7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55.33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38.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08.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伙食补助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不含下属事业单位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7.46万元,主要用于: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和信息网络、计算机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8.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4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接待费支出和其他审计事务中的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7.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9.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7.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42.63%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格、标准、人数和陪餐人数;二是我局与餐馆签订了工作餐协议,外地(市)审计组到遂审计,一般在协议餐馆用餐,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联系、配合审计署、审计厅及上级机关人员来遂工作的相关接待费用,市(州)审计交流接待费用,市内县(区)审计机关交换审计情况、交流审计意见等的接待费用及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部分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完成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商行(农信社)风险防控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32万元,其中: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9.32万元,差旅费80万元。

(一)会议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5.48%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遂财预〔201740号精神,强化部门预算项目精准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二是: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落实审计署要求的“三个转变”,切实履行政府投资审计的监督职责,退出“以审代结”的审计方式后,差旅费支出相应减少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3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3.89万元,增长16.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1.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计算机及软件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市审计局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金额67.46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遂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2017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2018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市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市审计局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审计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审计局用市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审计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审计局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审计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市审计局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7.医疗卫生支出类科目:反映市审计局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医疗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等方面。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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