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遂宁市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1日起,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建军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徐建军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贯彻执行中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推进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及其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等情况、贯彻执行中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等。
审计组长:唐春林
成 员:陈熙维 敬海瑛 唐馨蕊
徐 斐 李 颖 蒋玉春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的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13909061395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sjjj@163.com
遂宁市审计局
2022年7月11日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