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灾后恢复重建和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审计进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审计署有关工作要求,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2月2日起,对遂宁市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进行就地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对遂宁市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和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审计组 长:张治国
审计副组长:林 跃
成 员:李超(现场负责人)、赵可(主审、廉政监督员) 、任雨(主审)、欧周飞、余巧岚、蒋林君、黄静等。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18980188242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sjjj@163.com
遂宁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