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4号
(总第90号)
关于射洪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遂宁市审计局对射洪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对射洪县人民政府及所属住建、房管、财政、国土等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对重要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射洪县通过货币化安置和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545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住房困难家庭413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4204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市政府下达射洪县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535套,基本建成任务1000套,竣工任务1400套,新增分配任务470套,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204户。审计核查表明已完成当年任务。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射洪县财政共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9702.47万元,当年支出14481.47万元,收支品迭后,加上年结存资金1834.71万元,年末累计结存17055.71万元。
2017年,射洪县安居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银行贷款等筹集资金35000万元。至2017年底,射洪县安居工程建设单位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为101256.5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射洪县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人群规模不断扩大
2017年,射洪县通过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等有力措施,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较好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2017年底,城镇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4133户,比2016年底增加161户,增长4.05%;改造农村危房4204户,比2016年增加2186户,增长108.33%,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2017年,射洪县新增棚户区拆迁面积2.57万平方米,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415户,实物安置住房新开工130套、基本建成1000套、竣工160套,大量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通过建设新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400套,新增实物配租479户;全年发放租赁补贴538户,为无房家庭提供可享受有限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促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7年,射洪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竣工任务完成率分别达到100%,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16412万元,加快完善安居工程相关的城市道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长期闲置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9374.19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征地拆迁等原因,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建设,造成导致贷款资金闲置。
2.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财政专项资金2087万元。2017年5月财政厅下达给射洪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87万元,到2017年8月10日才予分配,分配时间超过30日。
3.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射洪县城北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至2017年底,由于施工组织不力延误工期等原因,项目开工3年以上仍未竣工交付使用。截至2018年9月底,已约谈施工单位,主体已经全部竣工。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射洪县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居工程政策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