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0日
遂宁市审计局
遂宁市审计局开展对遂宁中学校党委书记、 原校长张东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进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遂宁市2023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912日起,对张东同志任遂宁中学校党委书记、原校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政府工程项目管理重要经济活动情况;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等。

审计组  长:杨  

审计副组长:廖晓芳

      员:张春梅  郭文斌  汤惟伊  钟文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15282500966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sjjj@163.com

  

 

 

                                                   遂宁市审计局

202398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信、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牟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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