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审计局
领导干部应当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职责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关键所在。领导干部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领导干部在审计整改中的核心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领导干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领导干部在审计整改中承担三项核心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整改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组织领导职责‌要求将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和督查督办事项;‌制度建设职责‌要求建立整改监督检查、约谈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二、审计整改的具体工作要求

领导干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需要做到分类整改、规范流程和强化结果运用。‌分类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分阶段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持续整改,跟踪督办直到彻底整改。‌整改工作流程‌包括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逐项销号管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结果报告‌结果运用‌要求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

三、强化责任追究与监督评估

领导干部履行审计整改职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细化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要求。对于‌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追责问责;对反复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从重处理。在‌监督与评估‌方面,审计机关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督促整改效率。

领导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整改职责,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完善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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