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8号:“关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8号
(总第123号)
关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遂宁市审计局《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求,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转结余编制不够准确。已责成市国资委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准确编制上年结转资金。
(二)“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核算不够细化、差旅费核算不够规范。已责成市国资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完善会计科目明细核算、规范预决算编制,提高基础会计信息质量。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已责成市国资委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已责成市国资委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为预算执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已责成市国资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并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六)公务车辆未定点维修。已责成市国资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出具了整改函。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已经进行了整改。
遂宁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