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号:“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天保镇土地整理项目
审计结果”
2015年第1号
(总第47号)
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天保镇
土地整理项目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2014年7月至12月,对大英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实施的天保镇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大英县天保镇境内,是经省国土资源厅以川国土资函〔2012〕863号文和川国土资函〔2012〕864号文立项的省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主要涉及大英县天保镇天宝村、廖家桥村、包包河村、燕窝山村、书房湾村。项目总投资预算1592.41万元,建设规模12296.80亩,计划新增耕地1195.81亩,由大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2年12月,省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共计15,924,100.00元,扣除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相关费用等778,600.00元,实际下达大英县财政局15,145,500.00元。截止2014年10月末,大英县国土局收到天保镇土地整理项目专款12,800,000.00元。账面反映该项目支出11,486,448.00元。
(三)项目施工招投标、造价审计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2013年6月,该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三个标段工程送审造价为16,450,401.19元,经委托的四川金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实施审计,审核的实际工程造价为13,739,943.44元,审减2,710,457.75元,审减率17%。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大英县天保镇土地整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代理和工程施工等均进行了比选或招投标程序,财务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人管理,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财务手续规范,核算清楚,内容基本真实、完整。通过土地整理改善了项目区内现有耕地的质量,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但是项目现场施工管理、施工造价审核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分收方数据与现场实际、设计不相符,部分现场签证资料不完善,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虚列未做工程项目、个别项目变更后重新组价不符合相关规定等导致多计工程造价2,710,457.75元。
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已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