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6号
(总第5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度
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自
一、基本情况
市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法制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政府法制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法制办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执行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通过本次审计发现,市法制办还存在账表不符、超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原始单据不完整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账表不符
2014年,市法制办账表不符,决算报表比实际账面数少反映支出5,154.25元、少反映累计结余-9,954.67元。
(二)超预算支出52,524.61元
2014年度,市法制办调整后预算为1,538,598.00元,当年账面反映支出1,591,122.61元,超预算支出52,524.61元。
(三)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56,303.26元
2014年,市法制办账面反映当年收入1,585,968.36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048,598.00元、项目支出拨款490,000.00元、其他收入47,370.36元;当年支出1,591,122.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424.87元、项目支出433,697.74元;当年结转-5,154.25元。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56,303.26元。
(四)原始单据不完整
1.办公费报销凭证不完整。
2.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