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6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公告”
2021年第16号
(总第121号)
关于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遂宁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农业农村局未将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130.28万元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项目支出用于开支基本支出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在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经费中列支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基本支出20.01万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将应在印刷费等科目核算的支出2.02万元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
(四)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反映,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16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费用的年初预算数和决算支出数均较2019年增加,均未达到压减10%的总体要求。
(五)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19年市级财政现代畜牧业发展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资金2个项目共涉及预算资金59万元,截至审计时,预算执行率为0。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已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遂宁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