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朱大兴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压紧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有力有序推进。
(一)强化统筹部署,组织推动坚强有力。始终站在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今年以来,省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批示62次,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督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分管省领导研究推动、责任单位具体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部门督促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促检查,整改责任压得更实。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实行“清单化、台账制”闭环管理,通过组织17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整改“回头看”、派出专项工作组赴3个市现场开展督导、定期梳理存量问题发函重点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踪检查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财政、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通过加强行业性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制度机制等方式,一体推进“点上改与面上治”“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
(三)强化协作配合,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制定纪审贯通协同机制工作指引、巡审联动监督工作指引,持续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省人大预算委深化“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对8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省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地区(单位)的4名审计对象进行集体约谈。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负向约束指标,对林业专项资金审计等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底,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报告反映的15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05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88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38个、整改率95.23%;分阶段整改的55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9个;持续整改的1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其余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0.64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57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财政厅组织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县抓好整改落实。共计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
1.预算编制审批和支出监管方面。对预算编制审批不到位问题,财政厅指导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规程等制度,对项目规划、需求论证、备案等流程进行规范,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省直部门(单位)信息化项目资金保障,从严审核信息化项目相关预算申报材料;财政厅印发《关于编制2026年省级预算和省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要求各省直部门(单位)规范政府收支科目使用,严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规模,不得将有明确科目的支出编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对支出列报审核不严问题,财政厅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新增预警规则,及时预警提醒在其他科目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行为,切实防范列支不准确、违规实拨资金行为;督促省统计局等部门开展内部审计,按既定用途加快结余资金使用。
2.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对统筹收入不够到位问题,财政厅会同2家单位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水利工程供水费等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专项清理,上缴主管部门1.09亿元、纳入2025年预算管理3.24亿元、其余纳入2026年预算统筹安排;督促各部门(单位)将各类非财政拨款资金及历年结余全额编入预算,对上报的收入规模与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重点审核预决算数据差异较大的部门(单位),提升财政资源统筹利用水平。对资产收入未上缴财政、应收未收问题,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函等,督促相关单位向财政补缴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1333.74万元,收回房租及合作经营收入349.36万元。
3.转移支付分配下达方面。对转移支付分配不合规问题,财政厅会同水利厅等部门严格落实省级财政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厅会同相关单位从加强专项资金分配前期准备、提前做好基础数据摸排收集工作、加快形成分配方案等方面推进整改。
4.省级决算草案编报方面。财政厅对四川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股权划转情况进行清理,已对少计的30亿元股权投资进行登记核算;对已划转的12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30.59亿元进行冲销,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5.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落实“2+N”债券管理新机制,配套出台加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方案,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成都等市县采取“一项目一策”、加快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推动项目后续建设等措施整改,10个未开工项目已开工7个、3个调整不再实施;10个停工项目已复工2个、调减3个;35个逾期超1年未完工项目有7个已初步完工;12市县债券资金仅用于修建基础设施的30个项目,有10个已调整实施方案,并自筹资金建设配套工程。对项目资产闲置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加快建设配套设施、优化运营方案等推进整改,有3个闲置项目资产已投入运营。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财政厅加强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共计18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0个。
1.预算编制方面。对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相关单位修订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开展部门预算中期评估、定期通报执行进度、及时申报调减不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等方式,推动提高预算执行率。对未统筹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问题,相关单位对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纳入预算管理并优先使用,3家单位已将959.76万元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相关单位综合考虑往年执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制定会议和培训计划,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同科目预算压减比例最高达71%。对超咨询费支出标准编制预算问题,1家单位严格按照省级部门专家评审费支出标准,科学编制咨询费预算,完善咨询费测算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方面。对沉淀结余资金未盘活问题,5家单位已全部清理上缴历年沉淀的养老保险等结余资金312.83万元。对无预算超范围支出费用问题,相关单位细化会议、培训预算及经费管理,建立支出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核查费用使用情况。对超标准配置资产问题,相关单位修订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配置标准、报废条件,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制度,已共享调剂或报废失效设备191台(件)。
3.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对多发放补贴问题,3家单位已清退资金267.5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5.44万元。对向下属单位转嫁经费问题,相关单位已将劳务派遣费用纳入本部门预算。对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将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方面。对资产基础信息不实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调整账目、补登入账、完善资产信息卡、资产划转等措施,完善10.29万平方米房产、17.26万平方米土地、6.87亿元设备及无形资产基础信息。对资产闲置或低效使用问题,相关单位开展清查摸底,通过资产调剂共享等方式抓好盘活利用,已盘活资产1062台(件)、房产1359.9平方米。对资产清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清查核对,通过补充完善资产账目等方式落实整改。
5.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出整改函,并逐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有效补齐管理短板、健全工作机制。对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部门依托政务信息系统摸底评估等方式完善备案手续,健全备案登记、立项管理等长效机制;3个部门完善政府采购归口管理机制,明确系统建设采购的权责边界;6个部门通过归类整合、关停下线等方式,对重复功能模块完成优化;“银政合作”项目相关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确权、核算、验收,正按程序加快推动剩余4个合作项目的初验、终验工作;3个部门对未完成合作任务即验收的系统,采取加快模块功能开发、追回源代码等方式落实整改,并健全验收流程;除1个部门因机构调整暂冻结资产划转外,4个部门已将软件知识产权纳入无形资产管理。对系统应用成效不佳问题,10个部门通过内部调剂、功能迭代、整合对接等方式盘活32个系统的闲置功能模块、硬件设备,对确无需求的系统按程序申报停用,5个系统正在开展自查评估、数据共享等工作;2个部门健全执法系统数据汇聚、校核补录、比对更新、定期通报机制,基本实现全省执法行为全流程、全要素集中监管。对政务数据安全隐患问题,5个部门重新划定权限边界,并建立敏感数据分级管控等机制。
(三)预算内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共计9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下达2025年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已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正着手启动修订《四川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已编制形成《四川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支持政策》。对部分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不合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省级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相关资金投向领域;督促建设单位对5个专项资金支持的8个项目采取归垫资金、规范拨付、加快进度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2.9亿元。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仍有缺位问题,相关单位推进26个项目加快建设,结存资金已支付7.07亿元;5个违反建设程序项目通过完善施工许可手续等完成整改;10个虚报开工项目已据实调整开工时间,33个虚报投资额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已实际完成投资额14.35亿元。
2.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共计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对部分项目推进滞后问题,康定过境段高速公路项目工期调整延长至2026年底,巴白路附属房建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汶马高速公路项目已有10个施工标段完成验收;55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完成阶段性投资任务,19个未实质性完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对工程监管不够严格问题,川藏铁路配套项目多计投资8591.64万元,建设单位已扣回8577.63万元,并组织施工单位对14.01万元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处理。对4个违反招投标程序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主管部门已通过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终止分包协议方式进行整改;20个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项目有16个已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建设单位对擅自变更建设规模、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健全完善分包管理等内控机制,通过调整账目、核减投资、抵扣工程款等方式整改多计工程款1.93亿元。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加大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力度,8个有资金缺口的项目已筹集资金656.06万元,未及时下达的14.83亿元重建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2.36亿元全部分解至具体项目。
3.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共计5个问题,均在整改中。对部分改革任务推进滞后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电子监管系统、数字证书互通互认纳入数字政府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对系统互联共享不畅问题,财政厅、省医保局会同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数据格式、对接平台端口,将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交易信息实时推送至交易服务系统;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享评标专家社保信息,实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自动核验和识别回避,对涉嫌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关资金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共计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对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科技厅印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开展全省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摸底调查,绵阳、遂宁具备入网条件的530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已全部纳入省共享平台;向成都、宜宾等市发文督促追回违规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资金,已收回资金10万元。对科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对因项目终止未及时收回的财政资金,相关单位已退回财政2044.35万元;相关地区对闲置财政资金已分配使用1672.53万元、清理上缴375.62万元;对未遵循公开择优原则安排科技资金问题,科技厅印发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开立项等操作规则,并在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工作中,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立项。对科技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科技厅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整改通知等方式,指导3所学校加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督促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完成目标任务;加大督促提醒力度,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或组织验收的2063个项目已完成验收607个。
2.开发区产业发展审计整改情况。共计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对创新驱动发展动能不足问题,3个国家级高新区采取加大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和企业培育力度,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库等方式,推动平台提升创新发展动能。对项目招引工作不扎实不合规问题,8个开发区从加快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论证评估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方面推进整改,提升招引项目质量;7个开发区逐一清理历年招商引资协议,依法终止和取消违规奖补政策。对财政补助资金绩效未有效发挥问题,2个开发区采取司法追偿、发函督促复工复产等方式挽回财政资金损失;4个开发区对不符合条件企业已暂停兑付扶持资金,并收回资金250.9万元;4个开发区加快兑付产业奖补资金等2294.13万元。对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不力问题,2个开发区加快建立成渝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4个开发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等合作事项。
3.“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共计28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2个。对产业链融合发展不足问题,19个县规范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评审机制,对借用资质、虚增投入获取支持的24个项目据实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加大用电、用水、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对不符合支持条件的3个项目已扣减或收回资金379.14万元;21个县已完成13.02万亩社会化服务面积任务并通过验收,对虚报面积等不实任务通过扣减、收回补助方式挽回损失655.38万元。对财政补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建立生猪保险回溯机制,40个县采取约谈承保机构、开展专项治理等措施,以清退或抵扣等方式追回被骗取财政补贴资金3498.25万元;18个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追回重复或多头申报资金336.74万元。对产业项目实施监管不力问题,40个县通过成立专班、完善建设方案、招引经营主体等方式提升项目实施质效,挽回财政资金损失1389.12万元。
(五)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民政部门民生实事推进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审计整改情况。共计2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5个。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不精准问题,20个市通过健全发放审核、数据共享机制等整改违规发放资金301万元。对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够有力问题,14个县通过调整建设标准、强化验收管理等方式,加快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助餐服务项目建设;24个县通过调整服务模式、完善设施设备、健全管理机制等方式提高养老床位、助餐服务网络利用率。对儿童权益保障实事整体成效不高问题,10个县加大资金投入、丰富服务内容,10个闲置或使用率较低的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已全部投入使用,2个未及时验收的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已验收并投入使用。
2.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共计2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7个。对部分养老保险改革事项未落实问题,7个市督促2913家欠缴单位安排资金补缴职业年金2.1亿元,并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定期清理缴纳情况。对重点群体养老保障不到位问题,7个市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4364名救助对象已全部纳入,安排资金完成3876名救助对象政策保障工作。对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及管理不合规问题,6个市截留的代收代扣职工养老保险费已缴纳104.68万元。对养老保险待遇办理不规范问题;5个市对不同险种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清理或合并,清退5459名参保对象个人账户资金1722.13万元。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共计9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4个。对底线政策未有效落实问题,3个县5所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完成整改;5个县采取学生分流、新建校区、增加班数等措施整改大班额问题;11个县30所学校通过维修改造宿舍、食堂,盘活闲置校舍等方式整改食堂、宿舍面积不达标问题,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等。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12个县被挪用资金已归垫1.66亿元;15个县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等整改扩大范围使用资金问题,已归垫3781.58万元。对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5个县通过强化资金监管、严格专款专用等方式整改自行调整建设规划问题;10个县已将项目虚假招标、设置限制性条件等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3个县通过安排资金、修复塑胶跑道等方式整改项目建设质量未达约定问题。对资产闲置浪费问题,11个县撤并学校的闲置资产已移交属地政府统筹使用,6个县闲置的显微镜等设备已重新调配投入使用。
4.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共计17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8个。对上图入库面积不真实问题,25个县全面核实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并采取补建未建项目、逐级上报调整不实图斑等方式整改2.27万亩。对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34个县通过核减工程量、扣减工程款等方式,追回或挽回损失1998.91万元;17个县组织全面清查,采取修复损毁项目、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提高项目使用绩效,整改1316.22万元;19个县被挪用资金已归垫或账务调整4.16亿元。对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11个县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建立设施底数台账、安排管护资金、细化管护措施等方式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对损毁或闲置渠道、提灌站采取修复整治、清淤疏堵等方式提高灌溉效益;10个县完善泵站等水利设施确权登记工作,已有878座泵站办理确权移交手续。
(六)企业与金融审计整改情况。
1.省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共计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对落实深化改革举措不够有力问题,水利厅督促2户企业签订移交备忘录、加快推进财务收支审计、清产核资工作整改股权未划转问题;1户企业重签经营协议,向原主办事业单位收回5户企业实质控股权,完成企业财务报表合并。对投资和经营风险仍较突出问题,5户企业制定或修订投资管理、投后评价等6项制度,对尚未退出的7个项目采取强化投后跟踪管理、调整优化合作模式、督促亏损项目清退等方式,积极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1户企业通过制定存量业务处置方案、聘请专业机构论证股票持仓、适时减持退出等方式挽回股票交易损失;1户企业强化对外出借资金管控,制定借款与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回外借资金2亿元;2户企业强化融资性贸易管控,组建专门小组催收逾期欠款,已收回应收账款326万元。对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不够问题,4个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经营业绩目标及考核实施细则,追溯开展以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检查或批复以往年度工资预算执行,强化本年度工资预算审定,严禁超预算计提或发放工资。
2.国有企业融资居间费用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共计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对未经审批或超成本上限融资问题,7户企业已按规定向同级政府报告相关融资事项,通过规范举债融资报批程序、强化融资成本管控、严控融资风险等方式进行整改。对无依据支付居间费用问题,相关企业采取谈判、法律诉讼等方式,追回无依据支付资金929.34万元;建立健全支付审核机制,逐笔梳理融资费用支付情况,补齐相关支付手续。对违规支付债券承销费用问题,6户企业强化资金需求测算,合理安排债券发行计划、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杜绝债券发行中的违规行为,其中1户企业已追回违规支付的承销费74.56万元。
3.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运营及风险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共计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对经营偏离主责主业问题,5家村镇银行围绕服务支农支小定位,制定指标达标规划、信贷投向指引、异地贷款压降计划等,逐步清退存量异地客户;4家村镇银行已压降异地贷款9447.29万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户均贷款等指标均有所改善。对资产质量不实管理不善问题,7家农商行和5家村镇银行采取重新划定信贷资产风险等级、清收核销不良贷款等措施,还原或压降不良信贷资产7.04亿元;12家农商行完成抵债资产过户6.47亿元,13家农商行制定工作计划,将所有超期未处置抵债资产挂网竞拍,成功处置1.87亿元。对运营风险较为突出问题,1家农商行和1家村镇银行修订不良贷款、抵押资产等管理制度5项,重塑贷款操作流程、细化贷款“三查”标准;9家农商行和6家村镇银行通过收回贷款资金等方式整改违规贷款3.15亿元;3家村镇银行结合客户最新股权情况更新关联方名单,通过压降集团下属公司贷款、重新进行集团客户授信等方式,逐步压降集团客户或单一客户集中度。
(七)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审计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共计8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对重大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5市县通过重新梳理规划任务、加大资金争取、推进项目建设等进行整改;5市县通过制定出台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减排三年行动方案等4项水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工业源炉窑深度治理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等专项行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用水总量。对污染防治仍有短板问题,9市县采取完善规划布局、加快建设进度、提升运维管理水平等方式,提升“两污”设施运行绩效;7个县完善污水处理、建筑垃圾处置等10余项制度,采取雨污分流、清漂保洁等措施整治污水直排和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处置问题。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11个县采取重新开垦、调整耕地区域等措施,已整改“非农化”耕地1310亩;9个县采取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政策、科学制定年度供地计划等措施整改批而未供土地问题;9市县加大执法力度,对越界开采矿山等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6市县加大违规取水问题排查力度,对212万立方米超量取水补征水资源税,3家无证取水企业、7家无证取水户已按程序办理取水许可。对资源环境税费收缴和资金使用不合规问题,12个县采取出具催收函、强化部门联动等措施,追收相关税费5.8亿元;5个县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拖欠的污水处理费或工程款已清偿1.79亿元;9个县挪用或闲置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已归垫或盘活5.01亿元。
2.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共计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对小流域治理存在短板问题,相关地区采取加强流域水质分析研判,优化治理技术方案、拓展流域治理范围等措施进行整改,已争取到位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700万元;对小流域治理项目成效不佳问题,相关地区建立从项目储备、资金分配到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制度体系,对建成项目以购买服务、优化运维、强化监测等方式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对水资源利用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相关地区通过数据检查和现场查验等措施强化预警响应,实现生态流量预警和异常数据及时处置、动态清零;开展取用水专项检查与违法取水打击行动,对无证取水和许可证过期等问题,采取责令停止取水、限期补办和重新办理许可证等措施整改。对部分涉水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地区已支付拖欠工程款471.4万元,对虚列支出的1.57亿元采取退回资金、加快项目进度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从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全省审计机关收到的处理结果看,共有4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976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一)严肃处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行为。惩治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审核不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家财产等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严厉惩治重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侵占挪用公款、滥发奖金及补贴等问题。
(三)严厉打击工程领域违法行为。惩治围标串标、虚假评标、规避公开招标、违规分包转包、采购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差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紧盯剩余问题,强化分类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持续加大整改攻坚力度,直至问题销号清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加强跟踪检查督办,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落实审计整改刚性约束,用好联合惩戒和负向约束措施,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