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遂宁市2022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30日起,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主要内容是:市本级2019年至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含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的资金)使用情况。
审计组长:王 旭
成 员:于春雷 戴 智 张春梅 钟 文 蔚鲲鹏 杨 丹
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财经纪律和政策疑点线索、审计人员违反廉政纪律等情况可以使用下列方式举报:
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疑点线索举报电话:15388367977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825-2320738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廉政举报电话:0825-2315588
市审计局廉政举报邮箱:snsjjj@163.com
遂宁市审计局
2022年5月30日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