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审计局
2006年至2009年退耕还林专项
资金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所属三县两区2006至2009年各级政府投入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审计主管部门18个,抽审了21个乡镇,调查了105户农户。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共下达给遂宁市退耕还林计划50.72万亩,其中2006至2009年11.1万亩;拨付资金49093.55万元,其中2006年至2009年23756.72万元;2006至2009年区县向项目单位下达计划11.1万亩,拨付资金23646.73万元,累计结存资金109.99万元;各地累计完成计划任务50.72万亩,完成投资49045.26万元。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情况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共下达给遂宁市基本口粮田建设计划面积2.74万亩,实际完成1.88万亩;沼气池计划任务2107口,实际完成1920口;生态移民计划任务0人,实际完成0人;后续产业计划面积4.31万亩,实际完成3.39万亩;补植补造计划面积11.61万亩,实际完成11.61万亩。拨付资金7170.98万元,累计结存资金5763.87万元;各地累计完成计划任务16.88万亩,完成投资1407.11万元。
(三)总体评价
一是领导重视,建立机构,落实责任,完善制度。遂宁市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均成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实行县级干部联系工程乡镇工作制度,层层签订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工程建设纳入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了相关制度,制定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关于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等多项项目管理办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研究解决退耕还林工作。
二是生态屏障基本建成,生态效益逐步显现。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50.72万亩,2009年末森林覆盖率达35.6%,比启动退耕还林工程的2000年的28.6%提高了7个百分点,其中射洪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3.2%,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现象,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加,原来几乎绝迹的蛇、麻雀、白鹭、白鹤等野生动物又回到了大自然,处处呈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
三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各区县坚持退耕还林与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合理选择造林树种、优化造林技术模式和创新造林经营机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扶持发展各类林业大户,开发绿色食品、名优特新水果、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建设规模化养殖场,使退耕还林工程既发挥了生态效益,又调整了农业结构,培植了后续产业,为农民增收打下了良好基础,并建立了退耕户增收的长效机制。如:射洪县扶持发展各类林业大户187户,发展林业、种植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建成优质水果、木本药材、干杂果、速生林等林业特色基地10多万亩,建成规模化养殖场260多个,2009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6.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 538元。蓬溪县新增特色经果林面积0.5327万亩、发展野生动物养殖1.25万平方米、发展食用菌培植60万棒,可增加农民年收入3360万元,户平增收11768元/年,人平增收2494元/年。
同时,此次审计还发现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2008年、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进展较慢。至审计调查日止,全市2008年除安居区、射洪县的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射洪县的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未完工以外,其余区县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均已完工但未竣工验收。
(二)地方财政未按要求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安居区、蓬溪县在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试点项目中,财政未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112.3万元,其中:安居区62.3万元、蓬溪县50万元。安居区2006年至2009年财政应匹配退耕还林工程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工作经费56万元,实际只匹配10万元,少匹配4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县财力薄弱,财政收入仅够保证地方机构运转和人员工资,不足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
(三)个别乡镇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经抽查:船山区河沙镇于2008年12月18日收到区财政局拨2008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该镇于2009年3月18日通过信用社兑付到退耕户;仁里镇于2009年12月24日收到2009年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2009年12月25日收到2009年现金补助资金,该镇于2010年4月10日通过信用社兑付到退耕户。未在规定的20天内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兑现到退耕农户。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法规意识不强以及乡镇人手不够所致。
(四)部分乡镇财政部门未对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大英县部分乡镇财政所未对退耕还林工程补贴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而是将其一并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进行集中核算,造成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结余与其他补贴资金结余相互混淆,各类专项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无法区分,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
(五)后续产业中精深加工技术有待加强。大英县的退耕还林产业比较单一,林产品粗加工多,细加工少,单一生产多,综合利用差,经济效益低,产业化建设还没有真正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如通仙乡青花椒生产基地,其产品销售主要是以干椒形式销往重庆、江津等地的花椒油厂,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进行深加工,只有单一向厂家提供原料,采摘晒也全是人工操作,极易使花椒变色而影响外观品质,降低等级,从而降低价值,减少收益。
三、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结束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船山区、射洪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制订了相应措施,加强督促,组织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完成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及时拨付资金,抓紧做好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工程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立即组织实施;射洪县林业局已责成相关乡镇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农户重新进行补植补造,及时组织验收,并兑付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二是对个别乡镇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船山区政府已制订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督查督办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