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审计局
蓬溪县政府召开常务会学习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蓬溪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

7月4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吴红彬主持召开县政府十一届20次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蓬溪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并就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新修订《审计法》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蓬溪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是为了进一步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对照省市相关规定,充分结合蓬溪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审计法》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将《蓬溪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作为必学内容进行学习,提升重大经济事项依法决策的水平和效率。

会议要求,县审计局要认真贯彻《审计法》的相关条例规定,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围绕中省市县决策部署,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等方面提前介入,强化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审则必严、审深审透”,确保发挥审计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党的领导贯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全过程,切实规范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升决策效率。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今年要配合省审计组对我县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要正确认识审计发现问题,做到边审边改,以审计促进工作。县审计局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定期开展审计“回头看”工作,抓好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指导和帮助被审计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做到“真审真改真见效”。(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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