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组织完成2016年财政电子数据收集工作
按照审计署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省厅积极组织各市(州)和县(区、市)两级审计机关,对省以下2016年度财政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并开展财政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经过近一个月时间,数据收集和专项调查工作顺利结束,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及时布置,明确职责。在审计署下发通知后,省厅立即安排布置,由财政处和电子数据审计处负责省以下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数据采集和专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电子数据按时归集和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结束。
二是落实方案,推动实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和专项调查严格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定期报送电子数据工作和开展省以下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审办数据发〔2016〕160号)有关要求,明确数据采集和范围、内容及时间等要求,并加强数据的验证和核对,确保数据采集和专项调查质量。
三是畅通渠道,积极沟通。在数据采集和专项调查中,做好与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统一口径,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