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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决定的通告2025年第14号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12: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灿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金源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恒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过初审、公示、申诉、复审等程序,形成了审批决定,现予通告如下。

一、四川灿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二、四川金源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三、四川恒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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