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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 绩效自评结果公示

来源:遂宁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19:22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打印

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

绩效自评结果公示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资金使用绩效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07号)下达我市中央彩票公益金528万元,其中: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项目市本级60.88万元、射洪市29.08万元、蓬溪县16.38万元、大英县14.66万元,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市本级53万元、射洪市49万元、蓬溪县31万元、大英县11万元,支持市本级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3万元,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市本级70万元、大英县50万元,支持大英县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10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一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二是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三是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四是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情况

1.2022年,《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6号)下达我市省级彩票公益金537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市本级136万元、射洪市290万元、蓬溪县73万元、大英县38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2.《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8号)下达我市省级彩票公益金176万元,其中: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市本级40万元、射洪市20万元、蓬溪县20万元、大英县20万元,支持船山区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项目5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项目市本级8万元、射洪市10万元、蓬溪县8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一是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渠道;三是支持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下达我市省级彩票公益金260万元,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船山区40万元、安居区40万元、射洪市40万元、大英县40万元,支持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项目安居区60万元、大英县4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一是支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1)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5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21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37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96.8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60.88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36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115号)分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项目资金60.88万元(其中:市民康医院5.54万元、市社会福利院0.9万元、船山区13万元、安居区27.86万元、遂宁经开区10.76万元、市河东新区1.38万元、遂宁高新区1.44万元);《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48号)分配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136万元(其中:市社会福利院29万元、船山区49.1万元、安居区57.9万元)。

(2)2022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00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54号)分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安居区20万元、遂宁经开区20万元、射洪市20万元、蓬溪县20万元、大英县20万元。

(3)2022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307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66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115号)分配“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3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5万元、船山区12万元、安居区29万元、遂宁经开区4万元、市河东新区1万元、遂宁高新区2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3万元(其中:市儿童福利院38.52万元、安居区4万元、市河东新区0.32万元、遂宁高新区0.16万元),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70万元(市儿童福利院)。

(4)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436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336万元),其中市本级分解下达资金19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4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8万元),具体分配为:《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53号)分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80万元(其中:船山区40万元、安居区40万元),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建设60万元(安居区);《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2〕54号)分配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项目50万元(船山区),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8万元(安居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共计658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21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37万元),累计支付630.82万元,执行率为95.87%,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121万元,执行率为100%;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509.82万元,执行率为94.94%。

(2)2022年,省级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00万元,累计支付100万元,执行率为100%。

(3)2022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共计307万元,累计支付272.01万元,执行率为88.6%。

(4)2022年,中省下达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类项目436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1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336万元),累计支付299.3万元,执行率为68.65%,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63.3万元,执行率为63.3%;省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付236万元,执行率为70.2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市中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的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四类项目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支持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44名,实际完成141名;

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数2个,已完成2个;

支持购置(改造)环保化火化炉数量2套,已完成2套;

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个数5个,实际完成5个;

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个数1个,实际完成1个;

建设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个数2个,实际完成2个;

实施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项目1个,实际完成1个;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个数4个,实际完成4个;

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数量2个,实际完成0个。

(2)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96.53%;

经费使用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100%。

(4)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效果明显;

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完善效果显著;

带动基层慈善服务体系发展效果明显;

增强社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服务内容逐年拓展。

(5)可持续影响指标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95%;

受益重度残疾人满意度80%;

受益社会组织满意度80%;

社会工作和社区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90%;

节地绿色殡葬受益群体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预算执行基本达到预期指标,个别指标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有:

一是“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象补助数量目标偏差。主要是个别县区项目申报后有孤儿弃学,导致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差异。全年有孤儿毕业,生活补助是按实际发放,资金发放存在结余情况。

二是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年底结余的原因主要是指标下达分解后,个别项目实施单位没有产生符合支付范围的儿童治疗费用。

三是大英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2年作为疫情防控隔离点使用,因此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尚未完成实施。

四是安居区横山镇公益性墓地、大英县盐井街道公益性墓地由于项目选址等问题,尚未完成实施。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合理制定年初目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主动研判中省相关政策,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项目督导。围绕招标、实施、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周例会、月通报工作机制,常态化做好项目调度,强力推进项目落地落实,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本次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尤其是资金执行进度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对于资金支付进度排名靠前的地区,次年在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分配时适当予以倾斜,对于资金支付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次年将采取不安排福彩公益金地方分成资金的方式实施惩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遂宁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彩票公益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州)、各县(市、区)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501

1302.13

86.75%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28

456.31

86.42%

       地方资金

973

845.82

86.93%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是否符合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

 

下达及时性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分配等

 

拨付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是否审批等

 

使用规范性

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扩大事业范围等

 

执行准确性

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是否相符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监测、调整等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领导责任、项目监管责任等履行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

2.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3.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4.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5.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6.推进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7.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渠道;

8.支持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9.支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10.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

1.为养老机构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增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抵抗能力;

2.完成“福彩圆梦·孤儿助学”141人;

3.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2个;

4.购置(改造)环保化火化炉数量2套;

5.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个数5个;

6.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个数1个;

7.建设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个数2个;

8.实施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项目1个;

9.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个数4个;

10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数量2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144人

141人

项目审报后,个别孤儿弃学,不再补助

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数

2个

2个

 

购置(改造)环保化火化炉数量

2套

2套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

5个

5个

 

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1个

1个

 

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2个

2个

 

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

1个

1个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个数

4个

4个

 

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数量

2个

0个

项目尚未实施,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100%

96.53%

个别孤儿已完成学业,不再补助,资金按月(季)支付,因此资金尚未发放完毕

经费使用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分配下达时间

30天内

30天内

 

成本指标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不超过定额标准

不超过定额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85%

95%

 

 

受益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80%

80%

 

受益社会组织满意度

≥80%

80%

 

社会工作和社区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节地绿色殡葬受益群体满意度

≥90%

90%

 

说明

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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