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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委员会职位代理制

    来源: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打印

    为确保本委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转,不因干部出差、休假等影响工作连续性,根据市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对委机关实行职位代理制。

    一、职位代理是指因委托人出差、休假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履行职责的,由代理人暂时代理履行其工作岗位职责,委托人回到岗位后立即由委托人继续履行职责。

    二、职位代理范围和对象:机关副科职以上干部。

    三、职位代理的具体内容为代理人负责处理委托人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职位代理实行相互代理原则,代理双方同时外出的按顺序自下而上自动代理。

    五、工作岗位代理由办公室负责告知委托人和代理人,委托人也应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协调。

    六、委托人离开或返回岗位时,要与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代理人对代理工作要认真负责,不能敷衍塞责。

    附:市经委职位代理表

    市经委职位代理表

    委 托 人

    代 理 人

    陈 伐

    何开荣

    何开荣

    陈 伐

    刘本田

    姚昌华

    姚昌华

    刘本田

    舒治国

    唐 君

    曾建国

    杨 余

    杨 余

    姚昌华

    唐 君

    舒治国

    杨华云

    余春萍

    余春萍

    杨华云

    岳中华

    陈丽蓉

    陈丽蓉

    岳中华

    袁红英

    姚昌华

    黄俊宁

    李顺通

    李顺通

    黄俊宁

    罗剑平

    伍 平

    伍 平

    罗剑平

    蔡学东

    姚昌华

    周文辉

    曾建国

    若委托人与对应的代理人同时外出,其工作按以上排序自下而上自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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