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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分细则

    来源: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4-12-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考核评分细则
     
    一、归集工作(20分)
    1.当年归集总额排在全市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5分、其余名次得3分;
    2.同比归集增速排在全市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其余名次得3分;
    3.归集覆盖率排在全市第一名得7分、第二名得6分、其余名次得5分;
    4.当年新增缴存人数排在全市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5分、其余名次得3分。
    二、贷款工作(25分)
    1.“建立贷款管理台账、规范贷款资料管理、贷款审批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等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其余名次得3分;
    2.当年贷款总额排在全市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其余名次得3分;
    3.当年贷款户数排在全市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其余名次得3分;
    4、累计贷款率在50—85%得5分、30—50%及85—100%得3分、100%以上及30%以下得0分;
    5.逾期贷款率全市最低得5分、第二低得4分、其余得3分。
    三、提取工作(10分)
    1.当年提取总额、户数排在全市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5分、其余名次得3分;
    2.提取资料管理规范、提取依据合法合规得6分,提取资料管理欠规范扣2分,存在提取依据不合法合规情况扣2分/件、扣完6分为止。
    四、会计及稽核工作(20分)
    1.“按《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建账和核算,无重大会计差错”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其余名次得2分;
    2.“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分、其余名次得2分;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反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的经济事项进行监督”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其余名次得1分;
    4.“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归档,妥善保管”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其余名次得1分;
    5.“月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完整,有半年分析、全年分析”工作排在全市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5分、其余名次得4分。
    五、宣传工作(10分)
    在国家级公积金刊物或省级以上报刊登载或电视台播放本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文章或工作信息1篇(条)得2分;在省级公积金刊物或市级报刊登载或电视台播放本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文章或信息1篇(条)得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内部管理及优质服务工作(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做到权责明确、监督到位得5分;
    2.各项业务流程规范,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得5分;
    3.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做到服务优质、高效快捷得5分。
    七、加分、扣分及一票否决项目
    1.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加5分;
    2.工作受到群众锦旗表扬的加3分、受到群众感谢信表扬的加1分;
    3.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加2分;
    4.向市中心提出书面工作建议并被采纳的加1分/条;
    5.工作被群众有效投诉的扣1分/人.次;
    6.公积金管理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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