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经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月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对社会进行了公开披露。现作如下解读:
一、 缴存
(一)受新冠疫情影响,缴存扩面动力不足。
2020年,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缓缴、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停缴等单位增加,实缴单位数和实缴人数同比双降。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40个,实缴人数12.81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0.29%、2.95%。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62亿元,同比增长4.1%。截止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36.74亿元,缴存余额69.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78%、13.98%。

(二)缴存仍以公有性质单位为主体。
我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建制已实现全覆盖。缴存职工中,公有性质占73.34%,非公性质占26.66%。

(三)中低收入群体为缴存主力。
中、低收入群体占98.12%,高收入群体占1.88%。
(四)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占比逐年提高。
2020年,新开户单位226家,新开户职工2.16万人。近几年,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进非公有性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城镇私营、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社会灵活就业人员等成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的增长点,非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占比逐年提高,2020年达到26.66%,更多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制度。

二、提取
(一)提取增长迅速,住房保障功能发挥显著。
2020年,3.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3.1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24%、16.73%。截止2020年末,提取总额67.39亿元。

(二)住房消费提取占比明显。
全年支持2.63万名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8.56%,同比上升1.92个百分点,其中1.99万名职工偿还贷款提取7.24亿元,占提取总额的55.1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44%。住房消费类提取继续占主导地位,切实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三、贷款
(一)贷款发放稳升,刚需保障功能更加凸显。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3.4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9.75%、30.24%。截止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7万笔94.87亿元,贷款余额52.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7%、16.49%、11.26%。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42%,比上年减少1.87个百分点,资金流动性充裕。

(二)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买首套住房。
2020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8.25%;首次申请贷款占92.84%;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占98.49%。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为主。


贷款职工中,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40岁(含)以下职工自住刚需,占比达76.37%;鼓励40岁以上职工的改善性需求,占比23.63%。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以首次申请的中青年龄段职工购买新房为主,实现了职工刚需住房需求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安居梦,充分发挥了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三)支持异地职工回乡置业创业。
全年为827户在异地缴存公积金、户籍在遂宁的职工返乡购房发放贷款26591.1万元,支持在外地工作的职工返乡置业创业。
四、资产
(一)资产情况。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21.62亿元,收回贷款额8.06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共计13.12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0.66%;发放贷款13.43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62.10%。截止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36.74亿元,缴存余额69.35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7万笔94.87亿元,贷款余额52.99亿元。
(二)资产风险控制良好。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9.73万元,逾期率0.09‰,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排名前列。截止2020年底,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881.3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8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9%,风险准备金准备充足。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一笔坏账损失,资产优良率100%,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三)资金流动性充裕。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6.42%,存贷款比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7.54亿元,资金流动性充裕。

五、收益
(一)财务集中核算, 增值效果明显。
2020年,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财务集中核算模式,提高资金使用率,中心可以更好的规范银行账户的管理,在政策范围内充分挖掘资金使用潜力,即时转存定期存款等。防范资金流动性紧张和内部流动性结构不平衡的状况,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资本运作风险,确保了资金利益的最大化和流动安全。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75%,比上年增长0.32个百分点,全省增值收益率增幅排名第一。
(二)效益持续提升,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2116.60万元,其中存款利息5789.2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327.35万元;业务支出10707.63万元,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889.25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816.37万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1408.97万元,同比增长42.58%。
2020年,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00万元。截至2020年,已累计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31450.18万元。

六、服务
(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制度持续完善。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推出了窗口引导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服务、跨省通办等服务项目。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码上监督”。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行“综合受理、一站式服务”,通过充分授权,“一窗受理”公积金所有业务,办事群众无需在大厅和科室间来回跑路。截止2020年12月底,我中心共收到办事群众的服务评价数113015条,满意度达到100%。
(二)住房公积金实现全市通存通取。2020年,我市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通存通取,缴存职工可在我市5个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办结。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部前置到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可直接到委托银行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在中心和银行来回跑路。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实现零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信息变更、汇补缴等21个事项办理实现“零材料”。公积金还贷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提取3种情况实现“零要件”。2020年7月,我中心再次优化提取政策,职工办理购房、还住房按揭贷款、租房、重大疾病等13项提取业务时,都不需要再提交任何资料复印件。推进电子化信息采集方式,利用高拍仪对业务办理中所提供的办事要件原件进行拍摄扫描,提高效率、节约资源。
(五)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分步实施要求,我中心积极与软件开发商对接,提出跨省通办业务内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业务需求,设立“跨省通办”服务窗口。目前已实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3项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往返跑”等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了公积金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六)住房公积金“非接触式”缴存占比98%。积极推行“非接触式”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把业务柜台“搬”到网络上。中心落实专人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专管员联络群、电话通知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缴存单位开通网厅。截止2020年底,全市已签约网厅单位达到 2662个,“非接触式”缴存占比达98%。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100%实现了全程网办,为实现公积金汇缴“零跑路”打下坚实基础。
(七)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提档升级。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原住房公积金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12329短信等自助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全面开通手机住房公积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等线上业务,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2020年12329短信发送量1037565条,住房公积金网站访问量501010次。截止2020年12月底,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用户114362个, 12329短信累计发送1994279条等。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