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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核验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遂宁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0-07-02 11:51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核验备案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凡于2019年9月1日后通过规委会审查的,属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单独修建的公共厕所、垃圾站(房)、水泵房、消防站、变配电房(站)、开闭所、区域机房等公益建筑,加油站、加气站、发射塔、水塔、老旧居民楼小区改造项目。

二、设立依据

1.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8号);

2.遂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准予核验备案管理的通知》(遂人防办发〔2020〕25号)。

三、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内的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网上办理:0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或送达告知书。

六、备案决定证件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核验备案告知书。

七、办理总时限

立即办结

八、数量限制

无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理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北路169号四楼人防窗口

十二、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支持快递。

十三、办理结果领取或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

网上办理:支持快递。

十四、办理网址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五、咨询电话

0825-2312366

十六、监督电话

遂宁市政府服务热线:0825-12345。

十七、注意事项

检验备案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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