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
遂财法〔2018〕8号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
财政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遂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各项工作。
遂宁市财政局
2018年5月7日
遂宁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财政建设的关键一年。财政法治工作将大力推动形成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与财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内部控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统一,坚定不移把法治财政建设向前推进。
一、深入推进财政制度建设
(一)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按照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求,深入推进《遂宁市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安全和高效运行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三)扎实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切实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处罚决定书等信息公开;着力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加强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记录归档管理;提升文件文书法制审核水平,完善法制审核机制,将财政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三类文书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对执法主体、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审核意见,从源头上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支持配合市政府和财政厅的复议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和《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保证复议案件办理效果。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严格落实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决文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总结相关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建议意见。
(三)做好行政复议统计和分析。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相关工作指导,就财政行政复议中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认真总结复议审理经验,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疑,统一行政复议办案尺度,做到对同类案件裁判结果基本一致和对同一法律适用意见基本一致。
三、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落实。按照市政府办统一要求,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及时将行政事项录入平台,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运行。
(二)依法调整三个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权责事项,确保权责明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清单范围,确保检查规范、客观、公正、透明。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财政局规范性文件,适时调整财政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对外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对财政局起草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四)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及时修订《遂宁市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及实施标准,做到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幅度,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执法透明度,有效防止权力滥用。
(五)依法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利用财政互联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公布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各类财政政策。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财政信息的,认真审查、登记,并按规定予以答复,确保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深化财政“七五”普法工作
(一)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局内普法工作任务。用好局门户网站依法治市专栏,在专栏中发布最新的法律法规简介和法治动态。举办学习园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进行宣传。
(二)强化财政干部法治培训。继续落实好党组会、局务会、职工大会等会前学法制度,紧密结合局机关“一月一学,一月一讲”制度,重点开展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管理、财政改革发展和财政性资金等法规制度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县(区)财政干部的法治培训,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坚持厉行法治,建设法治财政”为主题,在全市财政系统范围内开展法治征文活动,促进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组织参与“12.4”宪法宣传日各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
(四)组织财政“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按照《遂宁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在年内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重大财政普法活动开展情况及领导干部和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五、全面推进全市财政法治建设
(一)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状况评估。对照《2017年度县(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状况评估指标》,对各县(区)财政部门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打分。逗硬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使评估真正评出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的动力、依法履职的能力、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抓好特色创新项目落实。根据市依法治市2018年度特色创新项目落实台账,开展财政资金第三方监督检查,对市本级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分批次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有效扩大会计监督检查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财政会计业务检查工作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三)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扎实推进财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重点对县(区)财政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裁决案卷进行评查。
(四)落实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加强法律服务,组织帮扶干部政策宣讲队伍,深入联系村宣传与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贫困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扶贫政策落实管控机制,推动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对已脱贫对象定期开展回访,对有返贫风险的给予实际帮扶和救助,确保贫困人口依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