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17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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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7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省财政累计下达2017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4.21亿元、省级资金2.79亿元。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该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优抚对象人数和省级按比例分担的补助标准。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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