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8〕216号)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市级财政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遂财自然资源〔2019〕4号),下达2019年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827.30万元,其中:市本级3491万元、船山区185万元、安居区1385.3万元、遂宁经开区90万元、市河东新区180万元、遂宁高新区90万元、蓬溪县1120万元、射洪县1216万元、大英县1070万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