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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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7年自然灾害生生活救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省财政共下达2017年自然灾害生生活救助资金2.61亿元,其中:中央1.8亿元,省级0.81亿元。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资金的分配根据灾害类型、灾情大小和分担政策进行分配。其中:一般自然灾害的资金由地方自行安排。重大自然灾害的省补助资金数额,由省民政厅根据灾情大小和受灾地区财力状况综合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特大自然灾害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数额,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灾情大小、补助项目和分担政策计算确定,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附件: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公示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2017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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