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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局各部门:

  现将《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22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有效防范各种工作风险,深化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机关干部职工正确、高效、廉洁履行职责,做到服务周到优质、办事方便快捷、执法公正规范、履职正确合法、工作勤政廉洁,塑造工商机关新形象,为遂宁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环境给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部门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在机关各工作部门中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是防范工作风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是推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创新举措。让工作对象说了算,是考评工作部门工作质量的最佳手段。通过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对于提升工商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遵守党纪条规、廉洁从政、提升部门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认真开展好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对于推进工商部门事业的发展和落实遂宁“五个战略定位”、支持遂宁发展经济软环境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工作的主要对象

  (一)工作对象。凡是市工商局机关各部门开展工商工作事务中涉及的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抽检对象(经营者)、执法对象(经营者,主要指受处罚的经营者)、信访回复对象(实名举报者)等均属工作对象,是备案、抽查、回访工作的基础,工作开展的重点,是考评机关各工作部门质量的依据。

  (二)评价对象。凡是与以上工作对象有关的市局机关的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是考核评价的对象,是开展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的目的和归宿。

  三、工作和考评内容

  (一)建立备案制度。工作对象备案是整个工作开展起点,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建立和完善工作对象备案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工作部门应该按照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每季度将收集到工作对象的基本信息填入到《工作对象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中,并向市局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备案,为抽查回访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工作资料。

  (二)建立抽查制度。抽查工作对象是第二步工作,是在备案的基础上,由市局工作对象抽查回访工作领导小组以随机的形式,在备案的工作对象中抽取确定回访对象,是备案和回访工作的纽带,起着桥梁作用。所以建立抽查制度也必不可少。

  (三)建立回访制度。回访工作对象是整个工作开展的目的和归宿,是考核工作部门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查找问题、落实问题台帐、解决问题、化解工作风险的有效措施。回访工作对象是企业、是经营者,但考评的对象却是机关的各个工作部门。所以开展工作对象回访工作,是整个工作开展的核心工作。市工商局工作对象抽查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时机,根据随机抽查确定的工作对象,按照统一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人员以统一的标准,以上门调查、打电话、邮寄、网评等形式,以工作对象满意不满意、规范不规范、同意不同意作为标准对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质量考评。主要是填写《工作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测评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四)考评内容。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主要考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一是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存在态度生硬、用语欠规范等现象。二是办事效率情况,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三是行政执法情况,是否存在执法不公、程序不规范等现象。四是依法履职情况,是否存在失职缺位、未认真执行效能建设“三项制度”等现象。五是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处罚、乱检查等现象,是否存在庸懒散浮拖等现象。六是行政行为情况,是否存在乱作为、慢作为或不作为等现象。七是廉洁从政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权钱交易等现象。八是信息公开情况,是否存在办事程序不公开、工作流程不公开、办事依据不公开等现象。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市工商局成立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利国任组长,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具体抓,负分管责任;成员由市局机关各工作部门负责任人组成,牵头落实,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驻局纪检组组长担任,副主任由驻局监察室主任、法规科长、办公室主任、人教科长兼任,具体负责督促、协调、组织、备案、抽查、回访、分析、总结等日常事务工作。

  五、工作安排(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

  这一阶段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制定方案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是制定《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对象情况统计表》和《工商部门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测评统计表》,并召开动员会议,启动工作,营造氛围,学习工作方案,宣传开展工作的目的、意义,落实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步骤,安排部署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试点阶段,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面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由机关各工作部门进行,报送工作对象备案资料。按照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收集工作对象基本信息资料,填入《工作对象情况统计表》中,按时报送,并备案。注册分局、执法分局、市场科、消保科4部门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均要在2017年12月25日前将2017年第四季度收集工作对象基本信息资料的情况和2018年3月25日前、6月25日前将2018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收集工作对象基本信息资料的情况进行报送,并备案。其他的工作部门如办公室、企业科、商标科、广告科等从2018年初开始,按规定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8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收集到工作对象基本信息资料的情况,并备案。

  (三)工作考评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1日为第一次试点考评阶段,2018年8月1日至31日为第二次全面考评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开展抽查回访工作。首先是成立专门的抽查回访工作组,从各个工作部门报送工作对象的备案中随机抽查确定回访工作对象。其次是按照统一的问卷调查测评表,采取上门了解、电话询问、邮寄反馈、网络测评等形式,以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不满意五个等次向工作对象进行回访,征求对工作部门的考评意见,掌握和了解工作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整体评价。最后将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归类总结,从中分析查找问题,查找工作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和问题,为领导决策、不断改进工商工作提供依据,为落实工作风险制定防范工作措施。

  六、考评结果运用

  工作对象对工作部门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按照《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局机关科室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定人员。机关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开展工商工作事务中,各工作部门要确定专门人员,随时收集工作对象资料,了解工作对象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办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负责做好基础工作。

  (二)按照要求,反馈情况。机关各工作部门,要按照试点和全面实施的不同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统一规定和时间要求,把掌握和了解工作对象的情况,及时向市工商局备案抽查回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送备案。

  (三)适时抽查,回访考评。市局工作对象备案抽查回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对各部门报送工作对象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实打实的回访工作,考评各个工作部门的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开展工商工作向党组、向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为进一步推进工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等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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