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确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项目的通知(遂市监发〔2020〕119号)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8-1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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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园区市场监管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40号)文件要求,经请示省局同意,现确定各县(市)、区,园区负责发证项目如下: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2.工业锅炉司炉(G1);
3.锅炉水处理(G3);
4.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
5.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6.气瓶充装(P);
7.电梯修理(T)
8.起重机指挥(Q1);
9.起重机司机(Q2);
10.叉车司机(N1)、观光车
11.观光列车司机(N2);
12.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已划归当地行政审批局办理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做好告知和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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