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6-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局各部门: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局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工商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专项斗争氛围,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二、总体要求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三年集中攻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市场环境明显净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菜霸”“肉霸”“鱼霸”等黑恶势力开展集中、滚动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移送。(责任单位:市场科)

  (二)发挥登记监管职能,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严格审查、加强信用监管。(责任单位:企业科、个体科、注册分局、信息分局)

  (三)发挥执法办案职能,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移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责任单位:双反科、商标科、执法分局)

  (四)做好市工商局扫黑除恶外宣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清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田 民 个体科科长

  陈德贵 市场科科长

  张 杰 双反科科长

  邹 敏 商标科科长

  石中豪 执法分局局长

  伍 松 企业科科长

  谭 蓉 注册分局局长

  刘东升 信息分局局长

  张 昭 办公室主任

  市工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个体科,具体负责市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情况汇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发布平台,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观念, 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反黑反恶观念,积极动员群众、各类市场主体举报揭发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持定期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线索。

  (三)落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移交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市扫黑办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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