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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通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8-23 14: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2020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的,由原权力机构作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将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再由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为确保企业正常合法经营,避免因未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致使自身利益受损,请未依法调整的外商投资企业尽快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

业务办理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2号市民中心三号花瓣三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25-2311372                                       

特此通告。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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