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2版)》文件要求,经船山区政府申请,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业务骨干成立市级跟踪评价工作组,依据文件,在区自查自评基础上,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评价方式,对船山区进行了市级跟踪评价。
经市级跟踪评价工作组综合评价认为,船山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船山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和食品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通过了市级跟踪评价。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现将跟踪评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提供虚假、不实等信息。
联系电话:0825-2378910 邮箱:66833989@qq.com
通讯地址:遂宁市明月路156号(遂宁市市场监管局)
遂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