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委和驻市工商局纪委监察组的工作要求,为增强一般干部的廉政意识,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秉公执法、廉洁从政,市局决定从今年起廉政档案资料的填报扩大至一般干部(以后每年填报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般干部是今年扩大填报廉政档案的对象,具体指各部门享受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事业及工勤编制人员参照执行,也要填报廉政档案资料。
二、填报内容
1.一般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本人承诺(附件4)。为一般干部填报的内容。每名干部都要用手写体向组织如实填报,反映相关真实情况;并要向组织郑重承诺,所填报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若无正当理由,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2.中层干部(正、副科职)未完成填报工作的,新提拔任用的和轮岗交流的正、副科职干部,请填报以下内容:一是《中层干部任期廉洁从政承诺书》(附件1)。二是《中层干部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三是《本人承诺》(附件4)。
三、完成时间
每名干部请按照文件要求,填报属于自己填报的表格和材料,并于2018年5月底前向市局干部廉政档案管理部门报送。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