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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全市2019年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工作要求,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9年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遂督领〔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做好2019年度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2019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利国任组长,市局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登记注册科,由廖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重推项目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督导部门在市局办公室,由张昭同志任督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对我局重推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为有序有效推进重大决策部署事项落地落实,每一项重推事项分别由一位局领导(副组长)牵头负责,相关责任科室具体抓。每一项重推事项的责任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到企业开展调研指导推进工作,相关责任科室每个月至少一次到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在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工作推进中,各局、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心、用情、用力把推进重大决策部署事项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为加快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市委、市政府对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牵头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履职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各项重推事项顺利实施。

  (一)细化目标任务。相关部门要对照“推进遂宁市2019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任务分工表”(见附件),逐级分解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配合。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切实承担联系、指导和协调项目推进职责;参与部门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认真协助责任部门抓实重推事项推进;督导部门要较真逗硬,既督重推工作的开展,又督问题的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工作推进有力。

  (三)落实要素保障。相关部门要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认真分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针对企业反映涉及用地、水、电、气、道路、基础设施和其他部门有关手续办理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要素保障到位。

  三、严格管控,落实责任

  (一)按时报送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责任部门要将工作履职情况和重推事项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月推进计划书面报告重推事项的牵头市领导和主责单位,并报登记注册科备案。登记注册科每月底前,汇总各责任部门的书面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办公室要关注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适时开展督查督办。

  (二)做好痕迹资料收集。责任部门务必落实专人做好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日常工作的痕迹管理,注重相关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现场图片的保存,为年底目标考核提供基础资料。

  (三)纳入目标绩效管理。重推事项工作是今年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的一项重要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市局将重推事项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重推事项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上报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推进中措施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考核目标分。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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