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2020年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

  现将《2020年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国家、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开拓创新,构建网络(市场)监管新格局;聚焦民生,发挥合同监管新效能;强基固本,打牢监管工作新基础;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加强规范指导和监测监管,促进网络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机制,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一)优化工作机制,增强电商领域协同监管合力。一是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理顺相关工作规则,支持各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网络市场协同监管有效方式,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二是完善并指导各局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协同执法、联合调研、联合约谈、联合督查等方式,丰富沟通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深化跨地域、跨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作。

  (二)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批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行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完成率100%,重点抽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信息、登记档案管理、信用评价体系以及制定、修改、公示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突出问题导向,开展2020“网剑”专项行动。依法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准确把握当前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发展趋势,动态确定监管执法重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以及网络集中促销违法行为等为重点,加大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集中治理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检查有记录,案件查办有结果。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促进网络监测监管效能提升。

  (四)加强沟通配合,提升网监执法协调水平。加大对跨部门跨地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的指导,组织协调跨地域网络交易违法案件的查处,鼓励各局因地制宜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区域协作。

  二、充分发挥网监平台作用,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一)进一步应用好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监子系统,不断提高以网管网工作水平。一是各局利用网监子系统认真按时完成数据认领、分拨、检查、认定等操作,利用系统积极开展疑似违法线索认定工作,对确属违法行为的,要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对网监子系统中推送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信息进行实地核实比对,做好网络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三是对网监子系统中的现有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比对,核查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办照情况。2020年度工作中要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对比清理达到80%,网上监测检查有记录。

  (二)配合省局推进电商主体公共数据库建设,提高大数据应用。探索数据和线索纵横层面互联互通,助力业务条线开展网上监管。根据业务条线监测需求,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体系。突出重点领域,推广运用“互联网+监测”模型,推进市场监管融合。规范线索移交程序,实现过程有跟踪、处置有反馈、结果有存档。

  (三)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效果。一是着力开展春节、“五一”“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专项行动。二是开展对辖区内重点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展示、交易情况等及时监测,发现违法线索,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平台交易秩序。三是认真做好网络经营主体亮照亮标工作。以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网监子系统数据为基础,要求全市交易类网站和第三方平台亮照亮标率达到100%,信息类网站亮照亮标率达到80%以上。

  三、依法规范,维护秩序,助力专业市场管理

  (一)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配合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依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重点配合做好农贸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联合检查和执法,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二)依法打击违法拍卖活动。做好《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充分发挥拍卖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自律和规范。切实依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配合打击文物市场违法行为,营造文物市场良好环境。

  (三)配合省局做好2018—2019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做好市、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坚持信息真实、自愿申报原则,严格审查、择优推荐程序,实现动态监管、廉洁诚信目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格式条款监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继续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制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的指导意见》,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开展相关调研,配合省局为修订《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做好准备,推动合同行政监管机制创新完善。

  (四)加强动产抵押登记及公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依法依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防范行政风险。引导办理人树立“线上登记为原则,线下登记为特殊情况”的理念,确保通过线上申请完成登记工作。按省局要求,做好全国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的运用工作,确保所有登记信息及时录入并公示,网上办结率达到省局“225”战略要求的95%以上。加强知识宣传和帮扶,及时解答办理人和社会公众的咨询,为市场主体动产抵押融资发展提供更多渠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动产抵押融资的帮扶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之间资金融通和交易安全提供良好环境。

  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普法工作。面向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探索开展与依法经营相关的多种形式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其增强法律认知,提高守法意识,形成合规经营自觉。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事前预防、事中督导功能,依法指导平台主动自律、防误,有效督促平台扎实改错、纠偏,真正压实其主体责任,推动交易环境持续向好向善。

  (二)抓好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各局要认真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业务知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重视舆论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局要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网监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要针对网络交易市场监管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各局全年向市局网监科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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