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监督检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要求,规范我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市场监管部门11月至12月以来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的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现场检查要求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经营主体所产生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二是提醒告诫充电设施管理方或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三是对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召开行政约谈会,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物业小区69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主体47家、召开行政约谈会13次、发放提醒告诫函50余份。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价格监管检查,结合相关投诉举报和人民群众反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引导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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