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力推进省对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工作、知识产权、“个转企”考核工作。
2.推动分层分级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3.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