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比选地方标准复审服务的公告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15 14: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贯彻落实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改革试点方案》部署,遂宁市将开展现行市级地方标准复审工作,推动地方标准更新迭代、提升地方标准质量水平。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复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复审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完成遂宁市19个市级地方标准文本内容的技术评价,协助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地方标准复审工作。

(二)根据地方标准技术评价,形成复审结论,给出19个市级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废止的建议。

三、项目预算

预算经费在人民币7万元以内。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6月20日前


五、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

六、比选文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相关要求

(一)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于202552117: 30前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614)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153号市市场监管局614办公

联系电话0825-2322706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15

 

 

 

附件1

报价承诺书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

我单位(公司)全面了解并研究了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复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比选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服务报价为      万元。

二、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

             (单位盖章)

             2024   

 

 

 

附件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10%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项目实施方案20%

2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措施:项目目标项目任务进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合理,方式创新,成效突出得18-20分;工作方式简单,成效一般的得8-12分;操作性不强,内容与本项目不符合得4-6分。


人员配备25%

25

一、项目负责人(1名):

配备具有标准化研究专业,正高级职称负责人得7分,具有标准化研究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

二、项目成员(指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

配备人员每有一名具有标准化研究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多得18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鲜章

 

履约能力35%

35

提供服务商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具有履约工作经验相关材料。

1. 每具有1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履约经验的得5分;每具有一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履约经验的得3分。最多得11分。

2. 每具有1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履约经验的得6分;每具有1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履约经验的得4分。最多得16分。

3. 每具有1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的得4分。最多得8分。

提供的相关材料加盖服务商鲜章。

  

类似案例

10

每有1个类似案例得5分。

最多得10分。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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