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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7-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促进遂宁市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特申请由市工商局牵头建立《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秦 颖,联系电话:2321659)

  附件

  
  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委网信办、遂宁市通信发展办公室、遂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11个部门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落实《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依法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登记注册,查处伪造企业名称(证照)、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网站、网店;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依法查处网络交易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和非法直销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网络交易管理范围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依法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遵守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交易规则,建立工作制度;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遂宁市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协作平台、“智慧工商”系统和全国网络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网络市场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二)市发改委

  落实《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受理并处理网络价格投诉举报案件,调解价格纠纷;监督经营者网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明码标价情况,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负责查处和纠正网络市场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

  (三)市经信委

  指导监督通信企业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工业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工业企业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系统的安全合法工作;配合工商、公安、网信办查处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四)市公安局

  依法开展网上公开执法巡查,处置违法有害信息;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和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推动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网络安全掌控,督促网吧、非经营性上网场所和公共无线上网场所等场所落实网络安全技术措施;依法开展IDC(数据中心)、云平台、网站以及重点网络应用的备案管理工作;利用大数据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依法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非法获取、买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核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五)市商务局

  协调组织打击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根据网络领域新特点,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市质监局

  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工作机制,以店商、产业集中区为执法重点,推动电商领域大案要案协查。

  (七)市食药监局

  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八)网信办

  依法对重点网站等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清理网上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九)遂宁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关闭违法互联网接入服务。

  (十)遂宁海关

  负责对管辖区域涉及网购、代购商品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物流、物品实施实际监管;依据通关作业程序办理通关货物的接单复核、征收税费、查验放行手续;对管辖区域的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实际监控。

  (十一)市邮政管理局

  加强邮政市场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协议客户资格审查。依法监管邮政、快递市场,防范、打击违规收寄禁、限寄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定指标,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为相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县(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遂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肖利国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钱 春 市绿办主任兼发改委副主任

  徐 勇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杜安富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

  余 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龙德智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 久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明平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召宇 市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王 军 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丁 炜 遂宁海关副关长

  卢 春 市邮政管理局行政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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