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773件。其中:咨询类771件,占受理总数的27.8%;投诉类1718件,占受理总数的61.96%;举报类284件,占受理总数的10.24%。
图1:2022年第二季度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图
一、投诉类基本情况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情况分析
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商品类消费投诉1186件,占投诉总量的69.03%。其中:食品类417件,占商品类的35.16%;交通工具类92件,占商品类的7.76%;家居及日用品类84件,占商品类的7.08%;服饰鞋帽类82件,占商品类的6.91%;烟、酒和饮料类82件,占商品类的6.91%; 计算机、通讯产品类80件,占商品类的6.75%;装修建材类商品56件,占商品类的4.72%;家用电器类50件,占商品类的4.22%;首饰类44件,占商品类的3.71%;房屋类24件,占商品类的2.02%; 医疗器械类20件,占商品类的1.69%;燃料类16件,占商品类的1.35%;其他商品类139件,占商品类的11.72%。

图2:商品类投诉情况分析数据图
(二)服务类投诉情况分析
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服务类消费投诉532件,占投诉总量的30.97%。其中:餐饮、住宿类149件,占服务类的28.01%;文化、娱、乐体育类98件,占服务类的18.42%;美容、美发、洗浴类75件,占服务类的14.1%7;制作、保养、修理类42件,占服务类的7.89%;房屋装修服务类29件,占服务类的5.45%;专业技术服务类23件,占服务类的4.32%;教育、培训类12件,占服务类的2.26%;洗涤染色服务类10件,占服务类的1.88%9;电信互联网服务类9件,占服务类的1.69%;其他服务类85件,占服务类的15.98%7;

图3:服务类投诉情况分析数据图
二、举报类投诉情况分析
2022年第二季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类284件。其中:一般食品类举报94件,占举报总数的33.1%;餐饮和住宿类举报23件,占举报总数的8.1%;烟、酒、饮料类举报16件,占举报总数的5.63%;美容、美发、洗浴类举报16件,占举报总数的5.63%;家居及日用品类举报14件,占举报总数的4.93%9;服装、鞋帽类举报11件,占举报总数的3.87%;宠物及宠物用品类举报10件,占举报总数的3.52%;化妆品类举报8件,占举报总数的2.83%;首饰类举报7件,占举报总数的2.46%;交通工具类举报6件,占举报总数的2.11%;家用电器类举报5件,占举报总数的1.76%;房屋装修服务类举报5件,占举报总数的1.76%;其他类举报69件,占举报总数的24.3%。
图4:举报类投诉情况分析数据图
三、消费投诉特点及热点分析
(一)食品类投诉位居首位:从投诉问题类别看,食品类投诉依然位居首位,食品安全关乎着人们的舌尖安全,食品不过关,会给人们的饮食身体带来巨大的危害。食品安全一直都是被关注的重点、热点、焦点,部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仍然较淡薄,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添加过期或不合格原料,销售过期、不合格食品,主要集中在食品的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二)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居高不下,服务质量亟待提升。一是食品质量,主要问题有食物中含有头发、苍蝇等异物引发消费者不满;食品饮料过期或变质,导致消费者用后不适。二是服务态度恶劣。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外卖订餐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愿意通过网络外卖订餐服务,由此引发的餐饮服务纠纷日益增多,具体表现在送餐服务不到位、送餐未按时送达、送餐与订餐内容不符、商家私自取消订单等。三是使用优惠限制多。具体表现在当消费者就餐时出示代金券或会员卡时,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以“只能在指定时段或指定商品有效”等条件限制消费者使用。四是擅自收取餐位费行为仍存在。部分餐饮单位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向消费者收取餐位费或服务费。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