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177批次样品,无不合格批次。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第14号食品抽检信息—合格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新区分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