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各科室 :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63号)和《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遂法府组办发〔2020〕5号)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在全系统范围内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向社会作出公开整改承诺,对整改情况进行大回访,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一)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大调查。科学制作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媒体网络、实地走访、企业座谈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问卷调查,准确掌握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完成时限:2020年7月15日前)

  (二)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收集。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不廉洁等问题,深入查找本单位(部门)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2),按时间节点报法宣科。(完成时限:2020年7月28日前)

  (三)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研判。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各业务科室配合法宣科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找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根源,精准定位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四)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大整改。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各业务科室要在准确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市司法局制发的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整改,并形成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法宣科,法宣科形成综合总结报告报市司法局备案。(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8日前)

  (五)迎接全市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大回访。各责任单位(部门)配合法宣科迎接市司法局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迎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回头看”整改大回访。(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承诺整改专项活动,是今年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各业务科室要严格对照《遂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任务分解推进表(附件1)》组织力量,加快推进,确保时间进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活动方案,按照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抓好活动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报道承诺整改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承诺整改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承诺整改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联系人:刘东海2321676 18398122721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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