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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培训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探索试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将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进行作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足的有效手段进行探索试点,以知识产权大市场作为工作主阵地,依托入驻大市场的各类型服务资源,以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为牵引,为托管对象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二、开展知识产权“筑底行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上门调研等方式,充分掌握我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现状(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形成具体的数字台账并列入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

三、开展知识产权“清零行动”。围绕我市规上企业知识产权现状,创新培育路径,实地深入走访,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入驻大市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优势,根据企业不同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具体措施,助力企业在发明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清零”。

四、健全专利导航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我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布局。围绕我市锂电、电子信息、食品、天然气化工等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两个专利导航项目,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我市企业更好地利用专利资源,加强专利管理,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快专利快速审查业务建设,创建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完成专利预审员社会实践活动,向省局积极汇报沟通,学习外地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建设先进经验,强化要素保障,全面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通过审核。

六、做好中国专利奖、四川专利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等方式,充分掌握我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现状,筛选出一批高质量创新主体和优质专利,力争在专利奖评选有所突破。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6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支出包括:事业运行69.42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万元,住房公积金6.08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0.112024年收支总预算199.3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9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6万元,占49.8%上年结转100万元占5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9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6万元,占40.8%;项目支出118万元,占5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9.3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6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99.36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75万元,主要减少了是2023年2月退休人员(1人)公用经费,增加了2023年8月新入编人员两名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42万元,占91.5%,其中事业运行支出69.42,占34.8%,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13万元,占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万元,占3.6%;卫生健康支出3.62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6.08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9.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单位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上年结转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24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12.0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单位来中心交流学习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差旅费”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服务企业以及专利预审员到国家级学习培训产生的差旅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遂宁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199.3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69.31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2.0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18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印刷费:反映单位印刷支出。

12.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3.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办公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开支。

14.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出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交通费等各类费用。

15.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评审费等。

16.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7.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刊杂志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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