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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食品经营监管(流通环节)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直各园区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2019年全市食品经营监管(流通环节)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2019年全市食品经营监管(流通环节)

  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守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在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夯实基础等方面下大力气,持续深化全市食品经营领域重点问题治理,推动食品经营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遂宁市校园及周边乱点乱象整治,对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相关食品安全制度,确保销售者规范经营。

  二、强化网络食品备案监督管理。掌握全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及分支机构、代理商情况,摸清全市入网食品经营者数量及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经营者数量。强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交易平台备案管理。

  三、开展网络食品安全在线监测。重点监测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公示的名称、地址、证照和审查登记信息等,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信息,监测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信息及时交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四、强化网络食品线下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检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审查责任、制止并报告入网食品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等。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严查入网食品经营者以假证、冒用证件、无证或无实体店进行网络食品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食品小经营店等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农贸市场为重点,重点打击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劣质食品,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六、积极推动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展自查评价,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该约谈的约谈、该公告的公告、该查处的查处。

  七、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继续按照“保健”市场百日整治行动要求巩固整治成果,加强保健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以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电商平台等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查验进货并无法追溯源头等违法行为。

  八、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配合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标签、说明书内容,从严查处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

  九、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以网络销售、城乡婴幼儿乳粉经营店为重点,结合抽检监测,探索开展婴配乳粉溯源性核查工作,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劣质婴配乳粉的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规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以杜绝无证销售为突破口,加大对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章立制和内控体系建设,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一、贯彻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坚持打建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未按规定查验进货并无法追溯源头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应实施禁业限制情形的相关人员实施禁业限制;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和再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失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要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十二、深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加强源头治理控制,对入场销售者严格审查,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要达到100%。参照《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加强对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对同一市场或经营单位多批次检出不合格或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深化“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切实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整体水平提升。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

  十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监管。强化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旅游景区、高速沿线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针对市场开办方“重收费、轻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食品经营者不落实索证索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痼疾开展综合治理,严密防控区域性风险。对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大宗食品、节令食品、散装白酒等重点品种,为重大活动提供服务的知名酒店等进行重点监管,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十三、狠抓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重点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市场开办方、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法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对拒不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营单位,予以依法严处,倒逼市场经营主体落实培训考核责任。

  十四、配合开展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整治。指导各地加强风险排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加大肉品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建立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及无法提供动物产品合法来源,不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或通过网络销售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十五、以多种形式加强监管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以“四不两直”为重要形式开展监管执法,对风险隐患实现闭环管理,违法线索一律从严查处;重大风险问题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并跟踪督办。同时,用好约谈、自查报告等手段,督促市场开办方、重点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十六、稳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结合总局修改完善后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加快推动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修改完善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制度法规,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稳步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

  十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责任。针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敷衍塞责、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现象开展专项检查,防止责任落实不到位。针对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队伍数量不够、新人多的状况,以提升监管能力为目标,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监管能力培训与考核,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水平。

  十八、推进食品经营领域社会共治。积极引导、扶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自治性、独立性等优势,推动行业监督、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正面宣传与揭露问题相结合,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行业专家作用,为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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